超市銷售的嬰幼兒輔食中因為含有洋蔥成分,被法院認定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判決十倍賠償消費者。
此前,李先生在某超市花費1000元購買了10瓶某品牌的嬰幼兒蔬菜泥。買回家后,李先生發(fā)現(xiàn)這些蔬菜泥的包裝標簽配料表中,標示含有洋蔥這一成分。洋蔥可以作為嬰幼兒輔食原料嗎?李先生查詢相關資料后,發(fā)現(xiàn)了其中的問題。根據(jù)《食品安全食品標準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規(guī)定,原料中不應使用香辛料,但是洋蔥是被納入到《香辛料和調味品名稱》和《天然香辛料分類》中的??紤]到該產品對嬰幼兒身體健康存在安全隱患,李先生將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該超市退款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超市作為涉案食品的經營者,并未提交相關的證據(jù)證明其銷售的食品是從合法進貨渠道購得,也沒有證明自己對食品履行了嚴格查驗義務。
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jù)我國國家標準規(guī)定,洋蔥屬于香辛料,而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不應使用香辛料,超市應當知道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但仍然銷售。據(jù)此,法院判決超市為李先生退款,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同時,為避免涉案商品再次流通,法院對涉案商品進行了收繳并銷毀。
法官庭后表示,出于對嬰幼兒健康的特別保護,我國已經明確將洋蔥等香辛料排除在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的可添加范圍之外。因此,不能單純從添加的東西是否有毒有害來考慮食品質量是否合格,而應當充分考慮到食品的受眾不同,即使添加的材料在常規(guī)意義上無毒無害,但仍然可能會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帶來隱患和風險,因此經營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食品安全的相關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