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經偵大隊在工作中發(fā)現轄區(qū)內有人非法銷售茅臺假酒,獲此信息后,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經過縝密偵查,歷經數日的經營、研判、取證,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孟某抓獲,在轄區(qū)某煙酒商行及庫房內,查獲包括貴州茅臺(1545.130, 0.32, 0.02%)、五糧液等多個品牌300余瓶疑似假冒成品白酒。后經酒產品生產廠家鑒別,被查獲的酒類產品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假酒從哪里來?在哪里生產、制造、儲存?如何銷售?誰是幕后主使?一連串的問題擺在偵查人員面前。為避免無辜群眾受害,辦案民警當即對犯罪嫌疑人孟某進行了突擊審訊。
經專案組調查,為了謀取巨額利潤,孟某毫不掩飾地在自己的商業(yè)圈子里大肆宣揚,聲稱自己擁有“特殊途徑”,能夠以低價購入高檔白酒。那些已經從他那里成功購得“真酒”的朋友們的口碑傳播,孟某成功地將假酒推銷給了數名受害者,獲利巨大。
隨著偵查的推進,專案組逐步查清了孟某所謂的“特殊渠道”,結合偵查民警抽絲剝繭、層層研判,查到了孟某遠在南方某市的上家陳某某。至此,一條集產、供、銷一體的假酒產業(yè)鏈浮出水面。
陳某某是當地一家白酒公司的老板,表面上經營自己注冊品牌的白酒,實際上背地里一直做著轉銷假酒的違法勾當。通過在線上宣傳并在微信里私信、點對點售賣假酒,時常宣稱自己能根據客戶需求定制各種高端白酒,其中包括各種所謂“特供”酒。根據訂單,購買原材料,以“茅臺”酒為例,以低價購買散酒,高價回收瓶身,再購得酒盒、紙箱等整套包材,最后在一處民房內用簡易工具進行灌裝。制作好的假酒,通過物流渠道銷往全國23省。孟某則向上家提供客戶定制需求拿酒,比如“茅臺”酒,以一箱600元左右的價格進貨,再以一箱2000元左右的價格售賣,從中賺取差價。就這樣,一瓶成本40元左右的假酒通過層層加價的方式,最終以一瓶2000元左右的價格賣給了受害者。
隨著案件脈絡逐漸清晰,專案組精密制定了收網打盡行動方案,集結精干力量,實施布控抓捕,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xié)助配合下,孟某上線陳某某被抓獲歸案。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