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江蘇省江陰市檢察院的一名員額檢察官,我曾經辦理過與學生食堂有關的案件。江陰市某小學總務處主任龔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致使學生權益受到侵害。
該案起因是因為一張名為“江陰某小學食堂就餐伙食差”的網傳照片,照片清楚記錄著在校學生的午餐配置極其簡單:寡淡的白菜和蘿卜,一碗冬瓜海帶湯,唯一的肉類食品竟是火腿腸。
經調查,食堂伙食差的情況與該學校總務處主任龔某有關。龔某,1985年在江陰市某小學任教師,2014年8月被任命為總務處主任,負責學校后勤、食堂和物資采購等工作。
2018年8月16日,江陰市監(jiān)察委對龔某以涉嫌貪污罪立案調查。次日,經無錫市監(jiān)察委批準對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13日,江陰市監(jiān)察委將該案移送江陰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當日,我院依法對龔某決定逮捕。
鑒于該案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惡劣,我們在接到監(jiān)察委案情通報后高度重視,院里指派我作為承辦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調查中,龔某稱自己確實有違規(guī)行為,她讓供應商虛開了少許送貨單,報支后用于學校的一些開支。隨后,龔某及6名供應商上交了20.6萬元虛報的費用。但是財務審核報告顯示,食堂采購送貨單與采購計劃金額相差巨大,存在菜單上未列明的菜品出現在支出項目中、菜品數量遠遠超過實際需要量、菜價與同期直屬學校食堂食材統(tǒng)一配送公示價格相比普遍偏高,有的甚至超過兩到三倍等情況。這遠遠不是龔某所謂的“虛開少許”所能掩蓋的。
面對事實和證據,龔某最終交代,2015年9月至2018年4月,她利用擔任學??倓仗幹魅?、負責學校食堂采購費用審核、報支的職務便利,要求7名供應商虛開送貨單及發(fā)票,從食堂賬上報支后提取現金再交付給自己,先后將130余萬元食堂資金占為己有,用于支付其親屬購房、個人支出等。
職務犯罪案件中,嫌疑人往往是在最初嘗到一點甜頭后,一錯再錯,收不住手,貪念將其一步步推入了犯罪的深淵,我發(fā)現龔某亦是如此。2015年9月,她貪污了第一筆錢之后,覺得沒人發(fā)現,于是“小錢”催生出“大貪念”,每月實施的次數越來越多,侵吞的金額也越來越大,在之后的三年內,經過80余次操作,她將食堂資金化為私用。
2018年11月23日,江陰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200余名教育行業(yè)工作者旁聽了庭審。審理期間,龔某的家屬代為退出贓款110余萬元。12月17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龔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被告席上的龔某眼里溢滿了悔恨的淚水,她非常后悔,但犯罪必然受到嚴懲,她終究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了代價。